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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蘇州城事] 最新消息!蘇州醫?ɡ锏腻X可以給家人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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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于 2023-2-1 11:29:5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蘇州市醫保局發布消息
            預計2月中旬起執行
            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政策
            蘇州職工醫保個人賬戶里的錢
            可以給家人使用了!
            哪些人可以申請?
            什么時候正式執行?
            蘇州何時能正式落地?
            跟小編一起來看!

            01、問:個人賬戶家庭共濟什么時候開始執行?

            答:2023年2月1日起,江蘇省個人賬戶家庭共濟信息程序切換上線。按照省市醫保信息系統聯調測試的進度,蘇州預計在2月中旬正式落地。屆時會公告提醒。

            02、問:什么是個人賬戶家庭共濟?

            答:是指為進一步提高醫保個人賬戶使用效率,減輕參保人員醫療費用負擔,參保職工將個人賬戶歷年結余資金共濟家庭成員使用的情形。

            03、問:個人賬戶家庭共濟的政策依據是什么?

            答:依據《江蘇省醫療保障局 江蘇省財政廳 關于職工基本醫療個人賬戶使用及家庭共濟有關事項的通知》(蘇醫保發〔2022〕80號)、《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實施辦法的通知》(蘇府辦〔2022〕207號)、《關于實施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家庭共濟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蘇醫保待醫〔2023〕4號)。

            04、問:哪些人可以申請個人賬戶家庭共濟?

            答:本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歷年賬戶資金有結余且正常享受職工醫保待遇的(以下簡稱:主賬戶人),可自愿申請設立一個家庭共濟關系,將個人歷年賬戶內金額作為家庭共濟資金進行家庭共濟使用。

            05、問:什么是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歷年結余資金?

            答:指在醫保年度末清算后,按規定結轉至參保職工個人歷年賬戶的資金。

            06、問:哪些人可以加入家庭共濟關系?

            答:主賬戶人可以將參加本省基本醫療保險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作為家庭共濟成員(以下簡稱:家庭成員),家庭成員發生的符合個人賬戶資金使用范圍的費用,可以通過主賬戶人個人歷年賬戶家庭共濟的方式,享受家庭共濟待遇,實現醫療費用分擔。

            07、問:參保人可以建立多個家庭共濟關系么?

            答:不可以,每位參保人在同一時間段只能建立一個家庭共濟關系。

            08、問:在哪里申請辦理個人賬戶家庭共濟?

            答:主賬戶人根據家庭成員的醫療需求,按照自愿原則,通過江蘇醫保云、醫保微信公眾號及各地醫療保障經辦服務大廳窗口等渠道,申請設立家庭共濟關系。

            09、問:申請辦理個人賬戶家庭共濟時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主賬戶人申請設立、變更家庭共濟關系,應當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員有效身份證件信息、家庭關系承諾書等。

            10、問:家庭成員關系發生變化時,怎么辦?

            答:主賬戶人應及時通過江蘇醫保云、醫保微信公眾號及各地醫療保障經辦服務大廳窗口等渠道申請變更或終止家庭共濟關系。

            11、問:主賬戶人因辦理醫保關系轉移等原因不再符合主賬戶人條件的怎么辦?

            答:主賬戶人因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等原因轉移職工醫保關系或其他終止職工醫保關系情形的,家庭共濟關系自動終止。

            12、問:家庭共濟資金的使用范圍有哪些?

            答:
            (1)支付家庭成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
            (2)支付家庭成員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并符合國家醫保信息業務編碼管理相關規定;
            (3)支付家庭成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國家醫保信息業務編碼管理的非免疫規劃疫苗費用;
            (4)繳納家庭成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
            (5)支付家庭成員購買本省及設區市政府指導的、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商業醫療保險產品。

            13、問:家庭共濟資金如何使用?

            答:家庭成員在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符合個人賬戶資金使用范圍的費用,應先使用其本人的個人賬戶資金支付,個人賬戶資金不足的部分,以及本人無個人賬戶的,通過家庭共濟的方式支付。

            家庭成員使用家庭共濟資金繳納城鄉居民醫保費以及購買商業醫療保險產品的,家庭共濟資金只適用全額繳納。

            14、問:每位家庭成員有使用限額么?

            答:沒有,家庭共濟關系成立后,每位家庭成員均可以使用家庭共濟資金,用完為止。

            15、問:家庭共濟資金用完后怎么辦?

            答:家庭共濟資金用完為止,但家庭共濟關系仍會延續。

            16、問:家庭成員可以主動更換家庭共濟關系么?

            答:不可以。按照自愿的原則,由主賬戶人通過江蘇醫保云、醫保微信公眾號及各地醫療保障經辦服務大廳窗口等渠道提出變更申請,家庭成員在退出現有的家庭共濟關系后可再加入新的家庭共濟關系。

            17、問:個人賬戶家庭共濟后,家庭成員可以直接拿主賬戶人的醫?ň歪t購藥么?

            答:不可以。家庭成員必須持本人醫?ǎɑ蜥t保電子憑證)就醫,對參保人員通過虛構家庭成員關系等情形違規享受家庭共濟待遇的,各地醫療保障部門應停止相關當事人家庭共濟待遇,追回使用的醫;,并按照《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處理。

            18、問:如家庭成員發生變化,主賬戶人沒及時申請變更怎么辦?

            答:家庭成員發生變化的,因主賬戶人未及時申請變更引起的家庭共濟資金損失的,由主賬戶人自行承擔。

            申請建立了家庭共濟關系的家庭成員
            就可以在定點醫藥機構
            使用醫保共濟資金支付自負醫療費用
            這是對蘇州參保人的重大利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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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于 2023-2-3 07:15:33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僅僅只是個人賬戶里的幾百塊錢可以共用?來自: Android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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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于 2023-2-10 16:38:57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碎銀幾兩只夠配個感冒藥來自: Android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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